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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劳务派遣制)的公告

来源: 嘉兴社会工作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6267


因工作需要,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劳务派遣制)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能服从单位安排;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嘉兴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4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②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周五)、1月26日(周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二楼205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须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本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超过12人(含12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拟录用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考与表达沟通的能力等与工作要求相关的能力素质。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经查实不能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将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岗位合同工收入分配办法的通知》(嘉人社〔2018〕153号)执行。

咨询电话:0573-83637077,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附件: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




来源: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