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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来源: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42711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委属单位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市对口协作支援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户口以2024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723日至2006年723日期间出生),其中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23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2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6.应聘人员需在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报到入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84日17时止,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fgwHR@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必须有本人签字扫描版);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5)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1:6(含1:6)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6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对象不足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zggw.jiaxing.gov.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73-82521396

监督电话:0573-82521665

附件: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doc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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