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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社会化招聘公告

来源: 嘉兴人事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次数:19257

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河物流)是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下属专业航运平台,省海港集团成员,省属国有企业属性,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于2021年9月在嘉兴正式成立,前身为嘉兴内河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星桥路777号嘉兴水陆口岸大楼。

目前内河物流自有集装箱船舶20艘,社会合作运力20艘,计划至2027年年底拥有30艘自有船舶、多种船型的内河航运企业,至2035年发展成自有船舶50艘的中大型航运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长江三角洲区域集装箱和干散货物运输水运业务,物流网络已覆盖乍浦、太仓、南通、上海、德清、长兴、龙游、衢州诸暨店口等港口;内河物流依托母公司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整体优势,将浙北内河、长江水系与海运运输紧密结合,发挥和利用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内河港的码头区位优势,大力拓展河海河联运业务,不断延伸以浙北港口为支点的水运航线,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海河联运集装箱运输服务。因工作需要,内河物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设5个招聘岗位,共招聘7人。具体岗位、职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营运操作部高级船员、营运操作部航线操作兼箱管、商务部商务合同管理、商务部业务管理、财务部财务管理、)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招聘规则、操作程序、评价办法及标准公开,任职资格设定、资格审查、评分考察公平公正。

2.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人岗匹配、人尽其才,按综合评分高低择优录取。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除应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工作业绩较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责任心、事业心,身体健康;

5、认同公司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品质端正,成熟稳重,具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能和心理;

6、岗位匹配度高,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审批可适当放宽岗位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采取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对外公告,线上公告主要在网络招聘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并接受报名,线下在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宣传栏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发送至:

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邮箱  zjhgnhwl@126.com

3、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下载填写《招聘应聘登记表》,并将相关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上述邮箱。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简历进行初步择优筛选。

(四)考试

1、笔试

根据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进行测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

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分数高低原则1:3进入面试,不足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从职业化素质与业务能力方面对应聘者进行考察,面试评委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

3、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拟录用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人岗匹配的原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成绩进行排名,如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的原则择优录取,初步确定拟录用对象。

(六)体检

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成绩排名递补。体检标准由招聘小组确定,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具体事宜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七)提出录用建议

招聘小组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录用建议。

(八)讨论决定

按照相关流程讨论决定录用事宜。

(九)公示

1、拟录用人选在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调查核实,经调查认定后被反映人员不符合该次招聘要求的,可在本次招聘的其他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并单独进行公示,如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

(十)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内河物流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录用

(1)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填报虚假信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具有重大不良职业记录或违法犯罪行为者。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招聘联系人:

蒋女士   0573-8223362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 附件【1:1、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社会化公开招聘岗位和任职资格.docx】

  • 附件【2:2、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社会化公开招聘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