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嘉兴新增133处抓拍设备!
来源: 嘉兴交警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1662
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
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经研究
嘉兴新增
13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抓拍设备
并将于2024年4月18日启用
抓拍设备启用后
将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②“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
③“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④“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
⑤“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⑥“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⑦“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的”;
⑧“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⑨“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⑩“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
具体设置点位
及抓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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